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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皇帝的「大赦天下」真的赦免所有人嗎?有哪些利弊?

中國古代歷史上, 封建統治的時間佔據了大量的時期。 封建制度下, 皇帝擁有無與倫比的權力。 當然為了穩定自己的統治, 很多新上臺的皇帝往往會有一個特殊的政/策, 那就是「大赦天下」。 很多人對這個詞並不陌生, 那麼歷史上的大赦天下, 真的是赦免所以罪犯嗎?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呢?

首先, 大赦天下起源于商朝的周公。 周公輔政的時候, 就經常告誡周王, 要待百姓寬容仁厚。 而到了「獨尊儒術」的漢朝時期, 這種「仁政」也正是儒家的正統思想, 因此真正的大赦天下是從漢朝開始的, 後面的各朝各代的帝王也都紛紛效仿, 以此顯示皇恩的浩蕩。

至于會「大赦」的原因, 出于迷信, 古人經常會把各種天災人禍的責任放在君主身上, 認為君主的不作為是導致這一切的原因。 而大赦天下則是相對「順應民意」的仁政。 幾個經常出現「大赦天下」的情況往往是新皇登基,

或者皇宮內出現大喜事, 皇帝一高興就大赦天下。 當然還有就是在國家出現天災人禍的大事時, 也經常會有大赦。 因此一個朝代越是不穩定或者接近滅亡, 「大赦」的出現頻率也越高。

當然所謂的大赦天下, 其實也不是所以人都能得到赦免。

我們常說的「十惡不赦」就是與此相對應。 這十惡分別是:謀反、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不道、不義和內亂, 這些全都是動搖了封建統治根基的罪行, 因此不在赦免的范圍內。

然而看似美好的大赦天下, 其實所產生的結果卻沒有那麼美好。 大赦天下本身就是降低了律法的效用, 因為會有罪犯心存僥倖, 希望犯罪之後能遇到大赦天下, 這樣一來犯罪的人沒遭到處罰, 而因犯罪而遭受損害的人則會感覺遭受了冤屈, 反而更加不利于社會的穩定。 所以「大赦天下」是利是弊還是不能簡單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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