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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解構與梳理

《金剛經》解構與梳理

01

應如是住, 如是降伏其心

在此次講法的開始, 須菩提在讚美了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之後, 提出了第一個問題:發心應如何住, 如何降伏其心。

佛陀的回答是:應如是住, 如是降伏其心。

對於此, 南懷瑾大師的看法是這裡佛陀應該先是通過行為示現點化須菩提。 但是須菩提沒有悟到其中的智慧, 於是佛開始了言語點化, 我將其總結如下:

1.發願:所有一切眾生之類, 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2.不住於相: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 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何以故?須菩提, 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即非菩薩。

其中, 不住于相是根本, 那麼應該如何不住於相?佛陀給出的答案是:不住相佈施。 即:

菩薩于法, 應無所住行於佈施, 所謂不住色佈施, 不住色、聲、香、味、觸、法佈施。 須菩提, 菩薩應如是佈施, 不住於相。

如此佈施將產生不可思量得福德, 什麼是不可思量呢?佛陀緊接著用虛空來做比, 就如虛空一樣的不可思量。

至此, 佛陀既回答了如何住的問題, 也回答了如何降伏其心的問題, 前者即是“不住於相”, 後者即是生不住於相的心, 在經文後面的部分裡, 當須菩提再次問到應如何住, 如何降伏其心的時候, 佛十分簡練地告訴須菩提:“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

滅度一切眾生已, 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這就是不住於相的心。

但這並不是“如何降伏其心”的全部答案, 在接下來佛陀通過提問的形式告訴須菩提, 應如何不住於相, 比如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如來所說身相, 即非身相。 ”這是須菩提的回答, 佛陀緊接著說:“凡所有相, 皆是虛妄。 若見諸相非相, 則見如來。 ”住於相所見到的只是佛在這個時間維度內的肉體, 而不住相所見到的才是佛之根本, 萬不可以虛妄之相, 而生執著之心, 執著則住, 住則迷, 迷則不見根本。 這也就是須菩提所說的“如來所說身相, 即非身相。 ”這裡的“非”並非否定, 而是“不執、不住, 不是永恆不變, 只是暫時存在, 並非所指根本”的意思。

因此這句話所要表達的, 應該是:如來所說的身相, 是不應執著、不應住的暫時存在的身體之相, 只是如來的一種示現方式, 但並非如來之根本。

通過這個對話, 佛陀對如何降伏其心做了一個補充, 使得回答更為全面, 直達根本。

02

眾生聞說, 生實信否?

接下來須菩提又問到第二個問題:眾生聞說, 生實信否?

佛陀的回答是由於有眾生有善根, 而能生實信, 一念生淨信, 得生無量福德。 前面還是不可思量的福德, 這裡直接就用到了“無量福德”的說法, 可見此言說章句之巨大功用。

為什麼會生無量福德, 因為不住於相, 為什麼不住於相就會生無量福德呢?這在前面的對話中並沒有回答, 前面只提到了住相和不住於相的利害關係,

而在這裡佛陀則回答了為何不住於相就會生無量福德。 因為不論是“心取相”, 或者“取法相”, 或者“取非法相”, 都會住相, 住相則難生實信, 實信不生則信心不淨, 信心不淨則迷。

所以佛陀說:“以是義故, 如來常說:汝等比丘, 知我說法, 如筏喻者, 法尚應舍, 何況非法。 意思就是我說的法就像渡河用的筏子, 過了河就要捨棄掉, 捨不得扔掉背在身上則會拖累接下來的行走。 所以法悟了就要捨棄掉, 不要執著於知道的法, 不執著於知道的法則會生“非法”之心, 那麼這個心也不能執著, 執著下去就會和執著於知道的法一樣, 終究也是一個拖累。 因此, 不住於法, 不住於非法, 才可以獲得不斷的進步。

為何“心取相”、“取法相”、“取非法相”都為“住相”呢?佛陀通過提問經須菩提之口給出了答案:無有定法,

如來所說法, 非法, 非非法, 所以, 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法—非法—非非法”道出了“不住于相之根本”, 對於修行的人而言, 這是修行的方法, 也是修行的三個層次, 對於簡單的信仰者而言, 這是不住於相的變現, 勸導眾生不應該住於佛陀所說的法, 產生了執著之心而走不出來, 那是沒有明白佛陀所說法的真正含義的。

那麼, 什麼是“法—非法—非非法”?法為佛陀為了引導眾生走向真正的智慧、達到無上正等正覺而用的一種言語方便, 通過這些言語方便給眾生提供一個參悟之途徑, 讓眾生走出謎團, 通達清淨。 但是由於語言的限制, 尤其是在沒有佛陀在世的時代, 僅僅憑藉留存在世間的法很容易誤導眾生產生對法的執念,住於法中,認為佛陀所說的法就是至死不渝的真理,是不應該捨棄的,這是錯誤的,佛陀說這種思想是在誹謗我,並非我的本來意思。

所以佛陀提出“非法”的概念,非法是對法的不執、不住,是一層“破”。但是這種對立的破很容易又導致對“非法”的執著,因此還要“非非法”,再對佛法的不執不住的不執不住,這是第二層“破”。如此“破”,最終達到在後面佛陀提到的“無所住”。無所住之心是清淨之心的根本,清淨之心是無所住之心的表現。

一切聖賢的差別在於無為法,何為無為法,就是“法—非法—非非法”的過程。

03

“法—非法—非非法”

接下來的說法佛陀主要是針對“法—非法—非非法”而展開的。

首先,佛陀舉例說,如果有人以滿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用來佈施,那麼這個人所獲得的福德多不多?須菩提的回答是“甚多”,並且說到,“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什麼意思呢?因為這裡所說的福德,具有不執於福德之性,從而福德為多,如果執於所獲得的福德之相,那麼福德也會成為一種桎梏,所以不執於福德,福德方為多,執於福德,福德則不為福德了。

既然這樣的佈施福德是很多的,那麼如果有人在此經中,能夠受持甚至只受持其中的四句偈,為他人說,讓他人知道,啟發他人,這樣獲得的福德比之前通過七寶佈施獲得的福德還要多。為什麼呢?

佛陀解釋到: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可見《金剛經》裡面所包含的佛法的重要性。就像須菩提所言的“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佛陀在接下來說到,“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與福德之論是同樣的道理。當你不執於佛法的時候,佛法是佛法,當你執於佛法的時候,佛法是桎梏,那就不是佛法了。

佛陀唯恐須菩提不能理解,於是又舉了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的例子以提問的方式啟發須菩提理解“佛法者,即非佛法”的意思。

對於這個理解的下一個例子,佛陀舉自身的例子,借須菩提之口,說出,如來與燃燈佛所無法所得,都是同樣的道理。那麼對於“菩薩莊嚴佛土否”的問題,須菩提就給了十分正確的回答,即“菩薩不莊嚴佛土,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菩薩不生莊嚴佛土的執著之心,不住于莊嚴本身,而行莊嚴,莊嚴乃對佛法的理解與參悟的過程,因其不執,所以為“莊嚴”,如果執著于莊嚴的行為,那麼莊嚴本身就會成為修行的一個阻礙,影響修行者的修行,從而莊嚴也就失去了莊嚴的性質,那麼莊嚴也就不是莊嚴了。

到此時佛陀給出了結論: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也因如此,那麼身如須彌山王的大身甚大,因其無所住而為非身,所以大身。

04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佛陀通過對“物佈施生的福德”與“法佈施生的福德”做比較,即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的佈施產生的福德遠不足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產生的福德,認為後者的福德大於前者的福德,引出應無所住而生的心。因無所住生的心就如同佛法所體現的道理一樣,不執、不住、非實、非虛。佛法為佛示現方便所說,既然佛陀宣說的思想不執、不住、非實、非虛,那麼佛法本身所體現的道理同樣是不執、不住、非實、非虛的,因而佛陀說到:“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稀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經典無住,是為如來,這句話就是在講無所住而生的心即為佛法,經典之根本,如來之奧義,所以應受供養。第一稀有,乃因於佛法經典中因起無所住而生其心,了知“法—非法—非非法”之智慧。

須菩提此時問到了應該如何命名此經的問題,佛陀告知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此處奉持,即是無所住而生的心指導下的奉持。為什麼應該奉持這個名字呢?佛陀說: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如何做得到呢?除了“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菠蘿蜜”之外,在加下來的佛陀與須菩提的對話中,可以發現以下四句相同格式的話:

1.諸微塵,非微塵,是名微塵。

2.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3.三十二相,非三十二相,是名三十二相。

4.實相者,非實相,是名實相。

微塵、世界,其有根本,只有不執於所能感知之有,不住於知道之有,那麼微塵、世界才是其本身,所以我們把它們叫做微塵、世界。三十二相、實相的論述同樣是這個道理。這種論證可以說是一種本體論的論證,是不應該執著而方能認識事物本來面目而掌握其根本的論證。是佛教本體論思想裡面一個很重要的部分。

須菩提在接下來的總結中最後提到,“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也就是說,佛是通徹達悟世間萬物之根本的存在,是一種境界,也是一種理想,更是一種修行方法。

05

離相

如何達到“無所住”的層次呢?

佛陀首先說到自己昔日被歌利王割截身體時,離相而不生嗔恨,又說到自己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無相之態。論證了自己之前“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的觀點。

那麼,如何生無所住心呢?佛陀說到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以不住心佈施,是為了利益一切眾生。因為怕須菩提產生誤會,佛陀在後面當即補充到: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為何要無所住?如來補充到: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佈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于法而行佈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這就是金剛經所表達的重要思想,示現的重要智慧,如果有人可以於此經受持讀誦,則可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06

功德

功德與福德不同。功德是一個人智慧的境地,福德是因佈施而產生的果報,二者是不一樣的。

同樣是對此經的受持讀誦和為他人說,前面說到的是產生的福德,接下來佛陀則提到了功德,也就是從此經所帶來的福報的論述到此經可以讓一個人通達的智慧的論述的轉變。如果說前面佛陀不斷提到的將此經的信解受持讀誦和為他人說是為了體現其福報從而讓人產生信仰的信心。那麼接下來佛陀論述的則是通過此經可以達到的智慧,即功德。佛陀說到: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陀再次提到了“供養”,供養,是為生清淨心,是一種得到無量福德和無量功德的方法之一。

佛陀認為,不論前世罪業若何,能受持讀誦此經,就有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基礎。讀誦此經的功德,就連如來過去無量阿僧祇劫在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所供養的也百分不及其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的地步。佛陀知道會有很多人不信的,他自己都說: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07

無我

須菩提再度問到最開始問的問題,佛也給了總結性的回答,我在文章剛開始已經提到過。這裡不再贅述。既然無法如來所得,用什麼可以很好的解釋呢?就是“如來”兩個字,“如來者,即諸法如義”這是佛陀的原話,他清楚地告訴了我們,如來講法,是法之本意,無實無虛,無有定法,亦不可執著,不應住於一法,二法乃至所有法。因為法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這裡的意思就是一切可以像佛法一樣説明修行者達到最終目的的法都是佛法,也體現了不執不住的無所住的思想。

佛陀通過對菩薩莊嚴佛土的提問,說到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從而說到了什麼才是真菩薩——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無我,是對不住心的高度概括,這也是佛陀的邏輯嚴謹之處,如果在一開始就說到了“無我”,須菩提和大眾可能很難理解,那麼先講無所住而生其心,之後總結到“無我”上來,則順理成章了。

我在前面講過出現很多次的“非”的意思,那麼非最終所要體現的,是萬物本來的“空性”,空性是萬物之根本,是認識物件,而對於認識者來說,需要通達無我的境界,方能認識認識物件的空性本質。“非”也好,“無我”也好,“空性”也好,並不意味著否定實物在某一特定的時間段或特定的時間維度中的實體(相)的存在。“空性”是從一件事物的始終來說的,而不是就其某一個過程。佛陀在接下來的對話中就體現了這個智慧,從而讓人們對“無所住”“非”“空性”有一個正確地把握。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天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慧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

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

甚多,世尊!

而接下來地對話則直擊空性本質,佛告須菩提:

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尤其是“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直接揭示空性本質,以不執而品不得之意,以不執所以無住,無住則了知空性。

08

空性

想要真正理解空性,就要否定之前所認識的一切,破除從佛法中悟到的一切。這也是一個“非”的過程。具體體現在:

1.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福德多。

2.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3.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4,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5.彼非眾生非不眾生,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6.我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上正等正覺”之意,從佛陀剛才的這六個論斷中,佛陀意在表明,法皆平等,無有高下,無相,無住,凡是能夠使人成就無上正等正覺之法是為“善法”,然而善法亦不應執著,不應住於善法之中,所以如來說: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我們不難發現,“…者,即非…,是名…”的格式在金剛經中很多,而且佛不厭其煩的在運用,旨在時刻強調,不要生“住”心。而應時時刻刻“無所住”,保持無我的思維狀態。

破除和非的另一個過程體現在:之前佛在回答須菩提的提問中,說到: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在接下來佛陀則為了使人更好的直達空性,說到:汝等勿謂如來作如是念“我當度眾生”。因為,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可度之人,則生住相。佛陀也說到: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則非凡夫。總之,就是不執不住一切。即便是這個“不執不住”之心也不能執住。

空性的理解過程中容易產生的一個偏差就是,會造成“法應斷滅”的執著之相。所以如來說到:

須菩提,汝若做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直達空性,成就無上正等正覺是一個不斷“破”或“非”的進步過程,而不是“斷滅”,所以不可以因為理解上的偏差而造成修行上的錯誤觀念。

對於菩薩而言,“功德”是為修行所得,“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忍即修行,得為功德,而非福德。佛陀特別聲明到:菩薩不受福德。理由是菩薩所做福德,不應貪著。這就是信仰和修行的區別。

09

不生法相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于意雲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這段對話是回到最開始的論述,再度破除眾生對於佛法的執著,不要執著於觀念和學到的東西,而要悟到其中的智慧,所以佛陀在接下來說到要於一切法“不生法相”。佛陀唯恐有人又住於“法相”,便又補充到:“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前面的對話中多次提到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為他人演說此經,那應該如何做呢?“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為什麼呢?佛陀說一偈曰: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露與電都只是短暫的存在,最終也如夢幻泡影般了不可得,所以不應執著,而要保持因無所住生“無我”之心,了悟空性。

僅僅憑藉留存在世間的法很容易誤導眾生產生對法的執念,住於法中,認為佛陀所說的法就是至死不渝的真理,是不應該捨棄的,這是錯誤的,佛陀說這種思想是在誹謗我,並非我的本來意思。

所以佛陀提出“非法”的概念,非法是對法的不執、不住,是一層“破”。但是這種對立的破很容易又導致對“非法”的執著,因此還要“非非法”,再對佛法的不執不住的不執不住,這是第二層“破”。如此“破”,最終達到在後面佛陀提到的“無所住”。無所住之心是清淨之心的根本,清淨之心是無所住之心的表現。

一切聖賢的差別在於無為法,何為無為法,就是“法—非法—非非法”的過程。

03

“法—非法—非非法”

接下來的說法佛陀主要是針對“法—非法—非非法”而展開的。

首先,佛陀舉例說,如果有人以滿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用來佈施,那麼這個人所獲得的福德多不多?須菩提的回答是“甚多”,並且說到,“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什麼意思呢?因為這裡所說的福德,具有不執於福德之性,從而福德為多,如果執於所獲得的福德之相,那麼福德也會成為一種桎梏,所以不執於福德,福德方為多,執於福德,福德則不為福德了。

既然這樣的佈施福德是很多的,那麼如果有人在此經中,能夠受持甚至只受持其中的四句偈,為他人說,讓他人知道,啟發他人,這樣獲得的福德比之前通過七寶佈施獲得的福德還要多。為什麼呢?

佛陀解釋到: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可見《金剛經》裡面所包含的佛法的重要性。就像須菩提所言的“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佛陀在接下來說到,“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與福德之論是同樣的道理。當你不執於佛法的時候,佛法是佛法,當你執於佛法的時候,佛法是桎梏,那就不是佛法了。

佛陀唯恐須菩提不能理解,於是又舉了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的例子以提問的方式啟發須菩提理解“佛法者,即非佛法”的意思。

對於這個理解的下一個例子,佛陀舉自身的例子,借須菩提之口,說出,如來與燃燈佛所無法所得,都是同樣的道理。那麼對於“菩薩莊嚴佛土否”的問題,須菩提就給了十分正確的回答,即“菩薩不莊嚴佛土,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菩薩不生莊嚴佛土的執著之心,不住于莊嚴本身,而行莊嚴,莊嚴乃對佛法的理解與參悟的過程,因其不執,所以為“莊嚴”,如果執著于莊嚴的行為,那麼莊嚴本身就會成為修行的一個阻礙,影響修行者的修行,從而莊嚴也就失去了莊嚴的性質,那麼莊嚴也就不是莊嚴了。

到此時佛陀給出了結論: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也因如此,那麼身如須彌山王的大身甚大,因其無所住而為非身,所以大身。

04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佛陀通過對“物佈施生的福德”與“法佈施生的福德”做比較,即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的佈施產生的福德遠不足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產生的福德,認為後者的福德大於前者的福德,引出應無所住而生的心。因無所住生的心就如同佛法所體現的道理一樣,不執、不住、非實、非虛。佛法為佛示現方便所說,既然佛陀宣說的思想不執、不住、非實、非虛,那麼佛法本身所體現的道理同樣是不執、不住、非實、非虛的,因而佛陀說到:“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稀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經典無住,是為如來,這句話就是在講無所住而生的心即為佛法,經典之根本,如來之奧義,所以應受供養。第一稀有,乃因於佛法經典中因起無所住而生其心,了知“法—非法—非非法”之智慧。

須菩提此時問到了應該如何命名此經的問題,佛陀告知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此處奉持,即是無所住而生的心指導下的奉持。為什麼應該奉持這個名字呢?佛陀說: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如何做得到呢?除了“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菠蘿蜜”之外,在加下來的佛陀與須菩提的對話中,可以發現以下四句相同格式的話:

1.諸微塵,非微塵,是名微塵。

2.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3.三十二相,非三十二相,是名三十二相。

4.實相者,非實相,是名實相。

微塵、世界,其有根本,只有不執於所能感知之有,不住於知道之有,那麼微塵、世界才是其本身,所以我們把它們叫做微塵、世界。三十二相、實相的論述同樣是這個道理。這種論證可以說是一種本體論的論證,是不應該執著而方能認識事物本來面目而掌握其根本的論證。是佛教本體論思想裡面一個很重要的部分。

須菩提在接下來的總結中最後提到,“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也就是說,佛是通徹達悟世間萬物之根本的存在,是一種境界,也是一種理想,更是一種修行方法。

05

離相

如何達到“無所住”的層次呢?

佛陀首先說到自己昔日被歌利王割截身體時,離相而不生嗔恨,又說到自己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無相之態。論證了自己之前“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的觀點。

那麼,如何生無所住心呢?佛陀說到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以不住心佈施,是為了利益一切眾生。因為怕須菩提產生誤會,佛陀在後面當即補充到: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為何要無所住?如來補充到: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佈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于法而行佈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這就是金剛經所表達的重要思想,示現的重要智慧,如果有人可以於此經受持讀誦,則可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06

功德

功德與福德不同。功德是一個人智慧的境地,福德是因佈施而產生的果報,二者是不一樣的。

同樣是對此經的受持讀誦和為他人說,前面說到的是產生的福德,接下來佛陀則提到了功德,也就是從此經所帶來的福報的論述到此經可以讓一個人通達的智慧的論述的轉變。如果說前面佛陀不斷提到的將此經的信解受持讀誦和為他人說是為了體現其福報從而讓人產生信仰的信心。那麼接下來佛陀論述的則是通過此經可以達到的智慧,即功德。佛陀說到: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陀再次提到了“供養”,供養,是為生清淨心,是一種得到無量福德和無量功德的方法之一。

佛陀認為,不論前世罪業若何,能受持讀誦此經,就有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基礎。讀誦此經的功德,就連如來過去無量阿僧祇劫在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所供養的也百分不及其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的地步。佛陀知道會有很多人不信的,他自己都說: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07

無我

須菩提再度問到最開始問的問題,佛也給了總結性的回答,我在文章剛開始已經提到過。這裡不再贅述。既然無法如來所得,用什麼可以很好的解釋呢?就是“如來”兩個字,“如來者,即諸法如義”這是佛陀的原話,他清楚地告訴了我們,如來講法,是法之本意,無實無虛,無有定法,亦不可執著,不應住於一法,二法乃至所有法。因為法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這裡的意思就是一切可以像佛法一樣説明修行者達到最終目的的法都是佛法,也體現了不執不住的無所住的思想。

佛陀通過對菩薩莊嚴佛土的提問,說到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從而說到了什麼才是真菩薩——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無我,是對不住心的高度概括,這也是佛陀的邏輯嚴謹之處,如果在一開始就說到了“無我”,須菩提和大眾可能很難理解,那麼先講無所住而生其心,之後總結到“無我”上來,則順理成章了。

我在前面講過出現很多次的“非”的意思,那麼非最終所要體現的,是萬物本來的“空性”,空性是萬物之根本,是認識物件,而對於認識者來說,需要通達無我的境界,方能認識認識物件的空性本質。“非”也好,“無我”也好,“空性”也好,並不意味著否定實物在某一特定的時間段或特定的時間維度中的實體(相)的存在。“空性”是從一件事物的始終來說的,而不是就其某一個過程。佛陀在接下來的對話中就體現了這個智慧,從而讓人們對“無所住”“非”“空性”有一個正確地把握。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天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慧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

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

甚多,世尊!

而接下來地對話則直擊空性本質,佛告須菩提:

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尤其是“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直接揭示空性本質,以不執而品不得之意,以不執所以無住,無住則了知空性。

08

空性

想要真正理解空性,就要否定之前所認識的一切,破除從佛法中悟到的一切。這也是一個“非”的過程。具體體現在:

1.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福德多。

2.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3.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4,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5.彼非眾生非不眾生,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6.我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上正等正覺”之意,從佛陀剛才的這六個論斷中,佛陀意在表明,法皆平等,無有高下,無相,無住,凡是能夠使人成就無上正等正覺之法是為“善法”,然而善法亦不應執著,不應住於善法之中,所以如來說: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我們不難發現,“…者,即非…,是名…”的格式在金剛經中很多,而且佛不厭其煩的在運用,旨在時刻強調,不要生“住”心。而應時時刻刻“無所住”,保持無我的思維狀態。

破除和非的另一個過程體現在:之前佛在回答須菩提的提問中,說到: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在接下來佛陀則為了使人更好的直達空性,說到:汝等勿謂如來作如是念“我當度眾生”。因為,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可度之人,則生住相。佛陀也說到: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則非凡夫。總之,就是不執不住一切。即便是這個“不執不住”之心也不能執住。

空性的理解過程中容易產生的一個偏差就是,會造成“法應斷滅”的執著之相。所以如來說到:

須菩提,汝若做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直達空性,成就無上正等正覺是一個不斷“破”或“非”的進步過程,而不是“斷滅”,所以不可以因為理解上的偏差而造成修行上的錯誤觀念。

對於菩薩而言,“功德”是為修行所得,“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忍即修行,得為功德,而非福德。佛陀特別聲明到:菩薩不受福德。理由是菩薩所做福德,不應貪著。這就是信仰和修行的區別。

09

不生法相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于意雲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這段對話是回到最開始的論述,再度破除眾生對於佛法的執著,不要執著於觀念和學到的東西,而要悟到其中的智慧,所以佛陀在接下來說到要於一切法“不生法相”。佛陀唯恐有人又住於“法相”,便又補充到:“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前面的對話中多次提到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為他人演說此經,那應該如何做呢?“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為什麼呢?佛陀說一偈曰: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露與電都只是短暫的存在,最終也如夢幻泡影般了不可得,所以不應執著,而要保持因無所住生“無我”之心,了悟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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