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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庭審說最多是“我不清楚” 足協代理律師不要太輕鬆

中國足球圈裡, 哪個職業最輕鬆?遺少認為, 中國足協代理律師最輕鬆。 因為最近兩年中國足協狀告自己員工的案子裡, 代表中國足協出庭的律師庭說得最多的話就是:“不清楚。 ”“我回去問問。 ”

2016年3月, 因為“被下崗”中國足協原財務部副主任、財務總監蘇曉春申請勞動仲裁, 中國足協敗訴。 敗訴後, 中國足協不服, 上述到了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南區)。 當年3月23日, 法院首次開庭審理。 身為原告的中國足協沒有人士到場, 委派代理律師出庭。 因為中國足協是以“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作為訴訟主體上訴,

所以主審法官三度詢問代理律師“足管中心”這個訴訟主體是否還存在。 前兩次, 代理律師回答:“正在撤銷中。 ”

第三次, 主審法官說:“如果‘足管中心’撤銷了, 足協作為本案原告的訴訟主體也就不存在了, 休庭吧。 ”這時候, 代理律師才說自己也不清楚“足管中心”這個訴訟主體是否還存在, 並且中途走出庭外電話聯繫中國足協領導進行確認。 但是, 最終這位律師在外面打了五分鐘電話, “未聯繫到足協負責人”不能確定“足管中心”這個訴訟主體是否存在, 這次庭審因此草草結束。

今年5月4日, 中國足協再次挑起訴訟, 以“霸佔工位”為由起訴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原籌備組工作人員王永華。 還是那位元代理律師代表中國足協出庭。

對於中國足協出具的關鍵性證據——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籌備組“終止設立協議”上面沒有蓋章日期和存檔編號的問詢, 這位律師又是回答自己不清楚, 要“回去問問”。

兩次代表中國足協出庭, 代理律師主要都是回答不清楚, 或者要回去問問。 遺少覺得代理律師在中國足協賺錢賺得也太輕鬆了, 出庭一問三不知, 就應付了“東家”的出庭任務。

其實, 代理律師為中國足協打官司出工不出力是有傳統的。 甲A時代, 中國足協在諸如1999年的國奧假新聞案的訴訟裡狼狽尷尬, 就和代理律師事前沒有給出法律層面的建議有關。 一次私下場合, 當時豪爽直言的足協新聞官口無遮攔:我們這律師就是白拿了一年二三十萬的代理費。

現在,

一年的代理費肯定遠遠不止二三十萬了, 但是代理律師的作風依然沒變。


圖注:中國足協的錢似乎比較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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