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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遇到孩子打架的問題, 最是讓老師頭疼, 讓家長頭疼, 打架鬧矛盾的總是那幾個孩子。
曾經, 也總是讓打人的孩子向被打的孩子道歉, 慢慢地, 孩子只是完成任務式地形式地過去說一聲“對不起”, 然後扭頭就走。 過不多久, 這樣的打鬧仍然發生。 也就是說這樣的介入根本就沒有解決打架的問題。
慢慢地認為打了別人, 需要負責任, 所以打人的孩子需要陪著被打的孩子, 直到被打的孩子情緒平靜了。 過不多久, 打鬧仍然發生, 這樣的處理仍然沒有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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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地細細思考, 打人的孩子為什麼會打人?被打的孩子為什麼會被打?並且總是重複的幾個人呢?
細細觀察一段時間就發現, 打人的孩子和被打的孩子總是重複的幾個人, 並且都有一個重要的特徵, 就是他們都總是互相挑戰互相的界限, 例如有事沒事走過來拍你一下、你在玩的玩具他走過來拿了就走、用語言挑逗對方。 。 。 。 。 。
就從這樣的小動作開始, 你回我一下, 我回你一下, 越回越激烈, 最後就打起來, 或者有一個哭著臉跑過來告狀“誰誰打了我”。
有這些行為的原因與孩子的觸覺感官的統合有關, 觸覺遲鈍型的孩子總是不斷地去打擾別人, 沒有界限地闖進別人的空間, 被打擾的孩子有情緒反抗也很正常。 而去打擾別人的孩子為什麼總是要這樣進行,
因為他就需要通過這樣不斷的打擾, 讓對方反抗給到他刺激, 他才能逐漸地意識到外面的世界與他的界限在哪裡。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觸覺遲鈍型的孩子直接用抓、咬、拍打的方式去探知外面的世界的界限, 外面與人的界限, 如果他這樣的行為出去, 得到的只是說教, 告知這樣是不對的, 他為了逃避責任會立馬回應說“知道了, 不會了”, 可能過不多久這樣的行為照樣會進行。 因為這不是他需要的回應。
因為觸覺的不平衡, 一點點的觸碰還不足夠讓他感受到這個世界的界限。 他需要的是更多能刺激到觸覺感官的體驗, 讓他清晰地意識到外面的世界, 説明他的大腦神經系統清楚辨識自己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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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的世界裡, “打架”不是大家認為的攻擊性行為的打架, 他只是通過這樣的方式去認識外面的世界, 探索外面的世界。
但是在成人的世界裡, 被攻擊就是受到傷害, 就會很心疼, 也會把責任推給反抗的孩子。 本來應該去面對反抗的力量的孩子被成人心疼了, 就躲在這庇護下又喪失了一次讓自己成長的機會。 而打人的孩子就成了壞孩子, 問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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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開始這樣去認識打架的行為之後, 我明白了打架的孩子其實很需要“打架”, 他們需要“打架”的方式互相有身體的碰觸, 由此來清晰界限, 由此來知道什麼是可以的, 什麼是不可以的界限。
於是我開始帶著孩子玩“打架”的遊戲。
遊戲規則是:1 不可用手抓臉;2 不可用腳踢;3 自由選擇對手,
第一天, 孩子們高興極了, 每個孩子都積極踴躍地舉手要參加, 在玩耍的過程中, 孩子的各種狀態都有, 有的孩子雙腿很有力, 很穩當;有的孩子只能用手抓握對方的衣服, 使不上什麼勁;有的孩子很有力度;有的孩子參加很積極, 一旦被摔倒在地上就大哭。 。 。 。 。 。 我發現是個很好的瞭解孩子的時候。
第二天, 有幾個孩子已經不再那麼積極了, 好像打架也不是那麼爽快的事情。 平常打擾了別人還真是別人讓著自己呢。
第三天已經只有一兩個孩子還有興趣。 。 。 。 。 。
第四天就沒有人有興趣了。
而同時呈現出來的是, 在日常活動中, 孩子們的相處中, 這種打架、鬧矛盾的事情越來越少了。 他知道打不過別人, 不再隨便去打擾別人了;他知道被摔倒的滋味了, 他也不再去摔別人了。 。 。 。 。 。 。 而這個過程沒有誰壞誰好, 沒有向外求救, 自己面對自己承擔自己選擇, 孩子經由自己的體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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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是, 家長們開始被孩子們纏著打架, 他們樂於和爸爸媽媽的身體的碰觸, 在爸爸媽媽那裡, 是最安全的。 不過被摔重了也難免發一下脾氣, 要是發脾氣了就停下唄, 要選擇玩當然得受點失敗的。 要是爸爸媽媽被摔倒了那種勝利的喜悅也是無與倫比的。
孩子放鬆了, 家長也放鬆了, 感官也被充分鍛煉了, 其樂融融, 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