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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參打假人:險被打折腿 家人遭威脅

導 讀

2014年, 海參打假人花了40多萬購買的4家大品牌的問題海參, 至今還沒有拿到一分錢補償。 今年3月, 他又往返北京、山東各地, 希望找到破局的辦法。

今年的315, 38歲的職業打假人沈海(化名)過得很糟心。

2014年, 他花了40多萬購買的4家大品牌的問題海參, 至今還沒有拿到一分錢補償。 3年間, 他起訴了其中三家銷售問題海參的商場和生產企業, 目前還沒有一個讓他滿意的結果。

沈海33歲之前一直從事海參生產行業, 後來經營難以維繫, 被迫轉行做了打假人。 “發現有問題, 就直接大量購買”, 打假套路算不上精通的沈海,

骨子裡卻有著“東北人身上的執拗和認死理兒”。

“中院不行去高院, 高院不行再抗訴, 我相信法律能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 ”今年3月, 沈海往返北京、山東各地, 接觸了許多媒體、律師、打假人, 希望能找到破局的辦法。

僵局

打假三年未見成果 依然要堅持到底

“海參一盒幾千塊, 糖和鹽就幾塊錢, 消費者買了這樣的海參, 錢花了不少, 營養完全達不到。 太坑人!”

2014年, 沈海先後從濟南多家商場購買了金魯源、常生源、海旗、新海四個品牌的海參。 經過檢測, 四個品牌存在鹽分超標、違規含糖以及蛋白質、脂肪含量、複水後幹重率不符合國家標準等問題。

沈海分別向濟南市各區的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公安局進行舉報, 並向濟南市三家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依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假一賠十。

如果順利的話, 他打算再起訴剩餘的一家。

金魯源海參成分表中明確標注鹽分4.7%

經濟南市曆下區人民法院認定, 金魯源海參加鹽高達46%。 而其在宣傳冊中稱添加鹽分不足10%, 成分表中明確標注鹽分4.7%。 常生源、海旗不符合相關標準的鑒定也都得到了法院的認可。

然而, 三年過去了, 三個案子只有金魯源案被判賠償。

庭審中, 被告都對沈海的職業打假人身份提出了質疑, 認為其不屬於普通消費者。 法院雖然對這一抗辯均予以駁回, 但也沒有支持沈海的十倍賠償請求。

除了曆下區人民法院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標準判賠三倍, 剩餘兩家法院均認為銷售商場已經盡到了相應審查義務,

判決退貨, 不支持賠償。

“既然檢測證明存在品質問題, 法院也採信了這些證據, 為什麼不按照《食品安全法》判決十倍賠償?”沈海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

三個案子, 沈海都堅持繼續上訴, 並把被告由商場改成了海參生產者。 其中兩個已經濟南市中院開庭等待判決結果, 另一個已經上訴到了省高院。

雖然對法院及各政府部門的工作存在諸多不滿, 但沈海也明白, 隨著去年9月《消法實施條例》公開徵求意見以來, 旨在排除職業打假人的“第二條”雖未正式出臺但已經發揮作用, 很多法官在法庭上拿“二條”說事兒。 沈海感覺日子越來越不好過, 沒想到職業打假人的冬天這麼快就來了。

他們所說的“二條”, 就是去年發佈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一章第二條,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條例保護。 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牟利為目的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 不適用本條例。 ”

“什麼叫以牟利為目的?判斷標準是什麼?普通消費者買了假貨要求三倍、十倍賠償, 算牟利麼?按照全國人大對於牟利的定義不應該是違法獲得利益嗎?職業打假人依法維權哪裡違法獲利了?”沈海等職業打假人一直希望能對這個“二條”進行更明確的解讀。

“目前來看, 法官裁決權還是很大的。 政策的東西我們無法左右, 只能做好自己的事情。 中院敗訴我就去高院, 高院敗訴我就去申請抗訴。

他賣的東西不合格, 就應該承擔責任, 我相信法律。 正義會遲一點, 但總會來的。 ”

身份

生產者到打假人 因為心裡有“仇恨”

沈海, 祖籍山東臨沂, 祖父當年闖關東來到黑龍江, 到了他這一輩, 又回到了全國海參產量最大的山東, 從事海參生產。 “生意最好的時候, 雇著十幾個工人, 每年有幾百萬的營業額”。

後來, 沈海發現生意越來越難做。 他的海參生產成本差不多要3000一斤, 可很多花鉅資做廣告的大品牌, 售價竟然不足3000元。

“賣的比我成本都低, 我怎麼跟別人競爭?我明白降低成本的門道, 但我希望老老實實做生意, 不賺虧心錢, 結果被逼的幹不下去了。 他們毀掉了我本想做一輩子的事業!”回憶起這段經歷, 沈海依舊很生氣。

2012年的“3·15”, 沈海在網上看到了很多對職業打假人王海的報導。他發現原來有這樣一個工作,既能賺錢養家糊口,還能讓那些海參造假售假者付出代價。

“當初我給食藥監局打電話投訴過海參造假,但他們說讓我提供證據,也就是說要把東西買到手裡才行。既然這樣,我不如也試試做個打假人,專打海參。那時候手裡也有點積蓄,不怕幹不好沒飯吃。”

最開始,沈海一邊在網上瞭解打假程式、法律條文,一邊去各大商場溜達。看到有問題的,就買一兩盒回來。先檢測,再舉報,然後索賠。第一次打假,在法院調解下,商家賠償了沈海6倍貨款。

“職業打假人有很多,但專門做海參的,就我一個。做了這麼多年海參,有沒有問題我一眼就能看出來。不懂海參的人來打假,基本都會賠死。”沈海對於這一點頗為自豪。

不同於一般打假人“購買樣品-檢測不合格-批量購買”的常規流程,出於對自己眼光的信心,沈海每次都是看准之後直接大量購買,省去了很多麻煩。

隨著業務的熟練,沈海的打假範圍逐漸從青島煙臺,擴展到整個山東乃至全國多個城市。

歷程

有賺有賠 人身安全頻遭威脅

“這五年的收入,遠低於加工海參的收入。”憑藉獨到的眼光和認死理的精神,沈海五年來的打假還算順利。只不過,索賠成功是一回事,能不能賺錢就是另一回事了。

他算了一筆賬,打假五年來,支出了一百多萬,拿回了兩百多萬,淨賺不到一百萬。

2013年,沈海在南寧的一次打假,花三千多買了一盒問題海參。舉報、調解、立案、一審、二審,為了這次索賠,他耗時一年多,跑了5次南寧。最後在法院的調解下,商家支付了沈海8倍賠償。“賠了兩萬多,都不夠我5次來回的住宿和路費。”

除了維權支出大,沈海自己也有失准的時候,他曾買過兩萬多的“問題海參”,檢測之後發現是一種新式的加工工藝,品質沒有任何問題。“後來那些海參被我燉了吃了,算是給我自己補補。海參品質合格,這本來就是好事,我還學到了新的知識,改善了伙食,挺好的。”

然而,沈海遇到的最大問題並不是錢,而是人身安全。

他告訴北京時間“暴風眼”(Btime007),他印象最深的一次就是在廣州打假時,去某行政執法部門協商解決一批問題海參,卻被廠家的幾個彪形大漢團團圍住。

“他們說解決不了就打折我的腿,那時候我都懵了,沒想到對方敢在工商局玩這個。說不害怕肯定是假的,但那時候不知道哪來的勇氣,我說了一句‘有本事你們就打折了,我也要索賠到底’”。那天,沈海挨了幾拳,被推搡了幾下,對方沒有真的打斷他的腿。

“打電話威脅的就更多了,還有說要找我家人麻煩的。”

沈海告訴北京時間“暴風眼”(Btime007),家人都反對他做職業打假人,他們不理解衣食無憂的他為什麼要做這個費力又危險的工作。

“這些海參造假者,不僅坑害了消費者,也會毀掉海參行業。我一直對他們十分痛恨。既然決定幹這行,肯定有風險,選擇了就要敢承受。”沈海說,“我也總結了一些經驗教訓規避風險,最主要一條就是不私了,走司法程式。”

爭議

打假人像啄木鳥 治病的同時填飽肚子

“人都是逐利的,沒必要去糾結做這件事的動機,而要看它的成果。”對於職業打假人是否正義的爭議,沈海認為,大眾把這件事想複雜了。

他給北京時間“暴風眼”(Btime007)打個比方,“職業打假人就像是啄木鳥,把害蟲捉出來,讓樹健康發展。然後,啄木鳥把蟲子吃了填肚子。”

3月13號,一篇《“打假人”超市造假現場 面包紮孔塞頭髮》的報導,讓很多人對打假人口誅筆伐。

沈海認為,麵包塞頭髮這種人,他們根本不能算打假,他們的行為在法律上是有明確定義的,叫敲詐勒索。

“什麼是職業打假人,工商、公安、食藥、質檢部門的工作人員,拿著政府工資,從事淨化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他們才是真正的職業打假人。但現實情況是,僅靠這些政府部門,無法完全避免假冒偽劣的存在。所以民間打假人才開始興起。”

沈海介紹,職業打假人中有他這種生產者轉行的,也有消費者、售貨員甚至律師。“我們自負盈虧,自己承擔風險,去做淨化市場的行為,有什麼問題?這不更體現了調動全社會的力量構建食品安全麼?”

2016年11月13日,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佈的《食品 安 全 國 家 標 准 幹 海 參(GB 31602—2015)》正式實施,這是幹海參首個國家標準。新標準明確規定,標籤中應標示產品鹽分含量範圍,其中幹海參鹽分必須≤40%。

沈海說,雖然不敢說是自己的打假催生了這份國標,但肯定是有積極影響的。並且在他的訴訟影響下,山東的各大海參市場,已經不存在之前常生源、金魯源那樣鹽糖含量明顯超標的海參了。

“從這個角度來說,其實我的打假目的已經達到了,下一步就看我自己能拿到多少收益了。濟南最近在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對於食品安全問題,應該依法查處並判決。我相信最後會有一個合理的結果。”

北京時間調查原創 劉亞洲

“北京時間”調查原創,轉載須注明來源。

沈海在網上看到了很多對職業打假人王海的報導。他發現原來有這樣一個工作,既能賺錢養家糊口,還能讓那些海參造假售假者付出代價。

“當初我給食藥監局打電話投訴過海參造假,但他們說讓我提供證據,也就是說要把東西買到手裡才行。既然這樣,我不如也試試做個打假人,專打海參。那時候手裡也有點積蓄,不怕幹不好沒飯吃。”

最開始,沈海一邊在網上瞭解打假程式、法律條文,一邊去各大商場溜達。看到有問題的,就買一兩盒回來。先檢測,再舉報,然後索賠。第一次打假,在法院調解下,商家賠償了沈海6倍貨款。

“職業打假人有很多,但專門做海參的,就我一個。做了這麼多年海參,有沒有問題我一眼就能看出來。不懂海參的人來打假,基本都會賠死。”沈海對於這一點頗為自豪。

不同於一般打假人“購買樣品-檢測不合格-批量購買”的常規流程,出於對自己眼光的信心,沈海每次都是看准之後直接大量購買,省去了很多麻煩。

隨著業務的熟練,沈海的打假範圍逐漸從青島煙臺,擴展到整個山東乃至全國多個城市。

歷程

有賺有賠 人身安全頻遭威脅

“這五年的收入,遠低於加工海參的收入。”憑藉獨到的眼光和認死理的精神,沈海五年來的打假還算順利。只不過,索賠成功是一回事,能不能賺錢就是另一回事了。

他算了一筆賬,打假五年來,支出了一百多萬,拿回了兩百多萬,淨賺不到一百萬。

2013年,沈海在南寧的一次打假,花三千多買了一盒問題海參。舉報、調解、立案、一審、二審,為了這次索賠,他耗時一年多,跑了5次南寧。最後在法院的調解下,商家支付了沈海8倍賠償。“賠了兩萬多,都不夠我5次來回的住宿和路費。”

除了維權支出大,沈海自己也有失准的時候,他曾買過兩萬多的“問題海參”,檢測之後發現是一種新式的加工工藝,品質沒有任何問題。“後來那些海參被我燉了吃了,算是給我自己補補。海參品質合格,這本來就是好事,我還學到了新的知識,改善了伙食,挺好的。”

然而,沈海遇到的最大問題並不是錢,而是人身安全。

他告訴北京時間“暴風眼”(Btime007),他印象最深的一次就是在廣州打假時,去某行政執法部門協商解決一批問題海參,卻被廠家的幾個彪形大漢團團圍住。

“他們說解決不了就打折我的腿,那時候我都懵了,沒想到對方敢在工商局玩這個。說不害怕肯定是假的,但那時候不知道哪來的勇氣,我說了一句‘有本事你們就打折了,我也要索賠到底’”。那天,沈海挨了幾拳,被推搡了幾下,對方沒有真的打斷他的腿。

“打電話威脅的就更多了,還有說要找我家人麻煩的。”

沈海告訴北京時間“暴風眼”(Btime007),家人都反對他做職業打假人,他們不理解衣食無憂的他為什麼要做這個費力又危險的工作。

“這些海參造假者,不僅坑害了消費者,也會毀掉海參行業。我一直對他們十分痛恨。既然決定幹這行,肯定有風險,選擇了就要敢承受。”沈海說,“我也總結了一些經驗教訓規避風險,最主要一條就是不私了,走司法程式。”

爭議

打假人像啄木鳥 治病的同時填飽肚子

“人都是逐利的,沒必要去糾結做這件事的動機,而要看它的成果。”對於職業打假人是否正義的爭議,沈海認為,大眾把這件事想複雜了。

他給北京時間“暴風眼”(Btime007)打個比方,“職業打假人就像是啄木鳥,把害蟲捉出來,讓樹健康發展。然後,啄木鳥把蟲子吃了填肚子。”

3月13號,一篇《“打假人”超市造假現場 面包紮孔塞頭髮》的報導,讓很多人對打假人口誅筆伐。

沈海認為,麵包塞頭髮這種人,他們根本不能算打假,他們的行為在法律上是有明確定義的,叫敲詐勒索。

“什麼是職業打假人,工商、公安、食藥、質檢部門的工作人員,拿著政府工資,從事淨化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他們才是真正的職業打假人。但現實情況是,僅靠這些政府部門,無法完全避免假冒偽劣的存在。所以民間打假人才開始興起。”

沈海介紹,職業打假人中有他這種生產者轉行的,也有消費者、售貨員甚至律師。“我們自負盈虧,自己承擔風險,去做淨化市場的行為,有什麼問題?這不更體現了調動全社會的力量構建食品安全麼?”

2016年11月13日,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佈的《食品 安 全 國 家 標 准 幹 海 參(GB 31602—2015)》正式實施,這是幹海參首個國家標準。新標準明確規定,標籤中應標示產品鹽分含量範圍,其中幹海參鹽分必須≤40%。

沈海說,雖然不敢說是自己的打假催生了這份國標,但肯定是有積極影響的。並且在他的訴訟影響下,山東的各大海參市場,已經不存在之前常生源、金魯源那樣鹽糖含量明顯超標的海參了。

“從這個角度來說,其實我的打假目的已經達到了,下一步就看我自己能拿到多少收益了。濟南最近在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對於食品安全問題,應該依法查處並判決。我相信最後會有一個合理的結果。”

北京時間調查原創 劉亞洲

“北京時間”調查原創,轉載須注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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