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 長白山下有一大地主, 姓李, 名英俊, 人稱李英俊, 家財萬貫, 長得風流倜儻, 英俊瀟灑。 後來他娶了當地最漂亮的女子李翠花為妻, 可是婚後三年, 李翠花卻沒有生下一男半女。 李英俊非常惱火, 就打算把她賣到青樓, 另娶一個妻子。
李翠華苦苦哀求:“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 看在我們三年夫妻的情分上, 你要另娶小的, 我不反對, 讓我做妾也行, 但是千萬別把我賣掉。 ”
但是李英俊已經鐵了心, 堅決要把她賣掉, 李翠華只好趁夜偷偷逃了出來。 很快李英俊發現了, 派人在後面緊緊追趕, 李翠華慌不擇路,
一個身披獸皮的健壯男子出現在自己身邊, 看樣子是個獵人, 獵人把她扶起來, 但是這個獵人長相十分醜陋, 而且還是個癩子。
獵人把李翠華帶回家, 他家還有一個老媽媽。 李翠華說明了緣由, 老媽媽恨恨地說:“李英俊為富不仁, 遲早要遭天譴的。 ”李翠華別無去處, 就在這裡住了下來。 時間長了, 李翠華知道那個年輕獵人叫楊廣, 他雖然面目醜陋, 但是心地善良。
兒子四歲的時候, 眼看要過年了, 李翠花和楊廣帶著兒子到集市上去置辦年貨, 在回來的路上, 李翠花發現一個乞丐老是跟著他們。 李翠花停下來, 打算給那個乞丐幾個錢, 沒想到乞丐走到他們跟前, 突然跪在地上, 痛哭流涕地說:“翠花, 是你嗎。 看在我們曾是夫妻的份上, 施捨給我一點吧, 我已經三天三夜沒吃一頓飯了。 ”李翠花嚇了一跳, 仔細一看, 眼前的乞丐竟是自己的前夫李英俊。 李翠花怨恨地說:“你為了娶新媳婦生兒子, 不顧我們多年的夫妻感情, 要把我賣掉, 要不是我眼前的丈夫搭救, 我早被惡狼吃你掉了, 你走吧!”
李英俊痛哭流涕,
吃飽後, 李英俊正欲起身離去, 李翠花不解地問道:“你家財萬貫, 怎麼淪落到今天這個地步?”
李英俊唉聲歎氣地說:“自從你走後, 經媒婆介紹, 我就又娶了個年輕貌美的的女子, 沒想到這個女子是一個土匪的小妾, 她嫁給我就是來做臥底, 目的是謀取我家的財產。 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裡, 她和外面的土匪裡應外合, 把我家洗劫一空, 還放火燒了我家的房子, 一夜之間我變成了窮光蛋, 我僥倖撿了一條命, 從此沿街乞討。 但是由於我過去為富不仁, 誰都不給我飯吃, 多虧遇到你,
李翠花看到李英俊有悔改之意, 畢竟是自己的前夫, 征得丈夫的同意, 把李英俊留了下來, 讓他在這裡安度一生。 (故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