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第八次開庭時, 周立波的律師以人手不足為由, 提出需要更多時間來準備發起“撤案動議”(motion to dismiss)。 法官同意“撤案動議”的辯論將於紐約時間5月7日開庭。 據悉, 當日周立波與妻子胡潔並未現身紐約州拿索縣地區法院。 由於法官需要較長時間來審理另一樁案件, 周立波案第9次開庭將延期至紐約時間5月9日進行。
事件起因是在2017年1月18日晚, 接到民眾報案稱Bayville路一輛往西行駛的黑色賓士車涉嫌蛇行, 而且司機在行車時使用手機。 當地交通執法人員于19日淩晨12時7分在萊亭頓攔下該車, 發現後車座有黑色槍套,
2017年1月20日, 周立波在繳納保釋金後, 在其夫人和律師陪同下離開。
2018年2月1日, 周立波涉槍涉毒案在紐約某地方法院第五次開庭, 周立波在妻子胡潔陪同下現身。 庭審中, 周立波美方律師向法院請求, 因周立波情緒不穩無法進行聽證, 聽證將延期至當地時間2月22日, 並會在第二天提交新的證據。 周立波律師表示, 周立波無罪, 會繼續上訴。
2018年2月22日, 周立波在美國紐約長島納蘇郡地區法院再次出庭。
周立波被控的五項罪名包括二級非法持有武器、非法持有槍械、四級非法持有武器、七級非法持有管制藥物及違反交通法規。 若罪名都成立, 他將面臨3年半到15年監禁。 周立波一直透過辯護律師堅稱自己無罪。 他早前還透過個人微博發表長文, 表示被控罪不代表有罪, 他從未認罪, 甚至連認輕罪換輕判結案的想法也沒有過。